被告性侵、強制性交怎麼辦?合意後卻被反咬?律師揭密「不起訴」關鍵防禦!
- 謙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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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性侵指控怎麼辦?100 字掌握律師應變 SOP
當被指控性侵或強制性交時,請保持冷靜。核心重點在於「保存有利證據」與「尋求專業刑事律師協助」。
首要步驟是封存所有通訊軟體(LINE、IG)對話、出遊合照或事後互動紀錄。切記:妨害性自主罪多屬非告訴乃論,一旦進入偵查程序便無法私下撤告,必須透過精準的法律攻防爭取「不起訴」或「無罪」處分。
性侵律師推薦:面對《刑法》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的自救指南
被指控性侵是人生中重大的危機,不僅名譽受損,更可能面臨三年以上的重刑。當雙方原本是「合意性交」卻在事後演變成「強制性交」的指控時,當事人往往感到委屈且不知所措。
身為專精刑事案件的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我們深知每一位當事人的清白都關乎未來。在台灣,刑事訴訟講求證據,面對妨害性自主案件,檢察官判斷的標準不只是被害人的說詞,更包含事發前後的互動細節。
如果您正處於此類困境,請務必了解法律上的防禦重點。
【比較表格】妨害性自主罪相關條文與刑責一覽
罪名 | 相關法條 | 構成要件簡述 | 刑責參考 |
強制性交罪 | 《刑法》第 221 條 | 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方法,違反其意願而為性交。 |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加重強制性交罪 | 《刑法》第 222 條 | 二人以上共同犯之、對未滿 14 歲、攜帶兇器等特定情形。 | 7 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
乘機性交罪 | 《刑法》第 225 條 | 利用他人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不能抗拒之情形。 |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強制猥褻罪 | 《刑法》第 224 條 | 違反其意願,對他人做出性交以外之猥褻行為。 |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罪名解析:什麼是「違反其意願」?實務上的判斷標準
在處理過無數刑事案件後,謙聖律師團隊觀察到,法院對於《刑法》第 221 條的認定,已從早期的「極度反抗說」轉向「No Means No(不代表不)」的意願自主原則。
1. 意願的動態性
法律保護的是「當下」的性自主權。即使過去曾有親密關係,或性行為開始時是合意的,只要中途一方明確表示拒絕,另一方仍執意進行,就可能構成犯罪。
2. 事後的互動佐證
檢察官會審視事後被害人的反應。例如:是否立即求救?是否仍與被告保持友好聯絡?如果事後雙方仍有曖昧對話、主動邀約出遊,這將成為辯方主張「合意」的重要依據。
3. 積極證據的重要性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154 條,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單憑告訴人的單一陳述,若無其他補強證據(如驗傷單、監視器畫面、具體抗拒痕跡),很難在法律上定罪。
【成功案例分享】合意性交卻被告性侵,謙聖律師如何反轉局面?
✔案件經過:聚會後的誤會與指控
當事人阿強(化名)與朋友及一名女性友人(下稱 A 小姐)相約泡湯並前往旅館休息。過程中 A 小姐態度主動,三人發生合意性交,事後阿強與 A 小姐在社群媒體上持續曖昧互動。未料數週後,阿強竟收到警察局通知, A 小姐控告其「強制性交」。阿強在震驚與焦慮下,連忙尋求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協助。
✔謙聖律師的防禦策略
王聖傑主持律師帶領專業團隊,第一時間進行證據保全與訴訟方針擬定:
還原對話真相: 提交案發後 A 小姐主動追蹤阿強社群、傳訊息關心並再次邀約出遊的對話截圖。
質疑告發時機: 律師指出,若真遭受侵犯,依常理不可能在事後與加害人維持良好互動,且對方並無任何驗傷紀錄或求援行為。
引用實務見解: 強調刑事案件應秉持「無罪推定」原則,告訴人的指控若缺乏客觀證據支持,不應輕易定罪。
✔最終官司結果:不起訴處分
在謙聖律師有效的證據組織與辯護下,檢察官認定雙方行為屬合意,並無違反意願之積極證據,最終裁定阿強**「不起訴」**,成功保住當事人的清白與未來。
律師實務建議:當你被告強制性交時的緊急處理 SOP
面對性侵指控,每一步行動都決定了未來的勝率。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建議您採取以下行動:
第一步:不要自行聯繫對方。
許多人因驚慌會試圖傳訊息求饒或解釋,這往往會被解讀為「認罪」或「騷擾證人」。
第二步:封存所有電子證據。
包含通訊紀錄、通話錄音、當天的 Google Map 行蹤、甚至是外送平台點餐紀錄,這些都能證明當下的氣氛與互動。
第三步:尋求「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
性侵案件具高度敏感性,律師的實務經驗(如處理過多少件不起訴)至關重要。
第四步:慎重進行警詢筆錄。
警詢筆錄是案件的基石,建議在律師陪同下進行,避免在壓力下說出不精確或被斷章取義的供詞。
關於妨害性自主的 FAQ
Q1:沒有驗傷單,對方還能告我性侵嗎?
A: 可以。雖然沒有驗傷單會增加控方的舉證難度,但如果對方能提供具體且一致的陳述,配合監視器畫面或證人證詞,檢察官仍可能起訴。因此,被告更需主動提出反證。
Q2:合意性交後對方反悔提告,會成立嗎?
A: 性行為的合意必須發生在「當下」。如果能證明發生行為時對方是清醒且主動,事後的反悔不影響當時的合法性。謙聖過去有許多案例是透過事後友好的對話紀錄獲判不起訴。
Q3:性侵案可以和解賠錢了事嗎?
A: 強制性交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即便達成和解並賠償,檢察官仍有權繼續偵辦。但和解通常是爭取「緩刑」或「減刑」的重要參考因素。
Q4:被警察通知要做筆錄,一定要去嗎?
A: 收到通知單建議配合前往,否則可能面臨拘提。但您可以主張「律師到場前不接受詢問」的權利,這對於保護您的法律權益至關重要。
Q5:找律師辯護的費用很高嗎?
A: 法律諮詢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相比於三年的牢獄之災與留下的刑事前科,專業律師提供的風險評估與辯護價值是無法衡量的。
守護清白,不只是處理案件編號,更是守護您的未來
法律是冰冷的條文,但謙聖是有溫度的後盾。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深耕刑事法域多年,承辦超過 5,000 件刑事案件,累積超過 1,000 件不起訴、無罪與緩刑的成功實績。
我們在台北、桃園、高雄皆設有據點,全台為您提供即時救援。我們明白,被捲入妨害性自主案件的壓力足以摧毀一個人的生活。如果您正面臨法律危機,請不要獨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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