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聖傑律師
-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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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專辦詐欺洗錢案律師協助
你是不是曾因貸款困難,誤信網路上「貸款公司」或「融資業務」,結果對方說要你提供幾個帳戶「做審核」,你就交出了金融卡和密碼?
結果帳戶被拿去收錢,警察找上門,一查竟然是洗錢或詐騙案件的收款帳戶,馬上變成刑事被告?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我們律師團隊近期處理的一個真實案件。當事人因經濟壓力想辦貸款,卻誤信詐騙,結果被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起訴——檢方說他「無正當理由交出三個帳戶」,可能涉及幫助詐欺與洗錢。
但我們是詐欺與洗錢案件的【專辦洗錢案律師】團隊,透過完整的辯護策略,法院最後判決「無罪」!以下為您拆解本案成功辯護的關鍵。
什麼是「無正當理由提供三帳戶罪」?
《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明文規定:
「無正當理由提供三個以上金融帳戶,供他人使用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
但關鍵在於什麼叫做「正當理由」?法院認為,如果你是被騙的、沒有犯罪故意,是可以無罪的!
案件重點:四大無罪關鍵!
1. 完整對話紀錄佐證被騙
我們協助當事人還原與假貸款業者的所有聊天紀錄,從開頭就可看出是為了申請貸款才交帳戶。
2. 帳戶為個人常用而非「新設空頭」
檢警常懷疑帳戶是「新開來給詐騙用的」。但我們提供存摺、交易記錄,證明帳戶是當事人日常收支帳戶。
3. 案發後立即掛失、報警
行為人一發現帳戶異常,馬上報案並凍結帳戶——這不是共犯會做的,是受害人的標準行為!
4. 清楚拆解法條、駁斥檢方指控
我們引用《洗錢防制法》的立法理由,強調行為人無主觀犯意,也無交付帳戶供人使用的明確意思。
法院法官怎麼說?
法院明確指出:
行為人是被詐騙,沒有幫助詐欺的主觀故意
對話紀錄顯示是「為貸款」目的提供帳戶
有報警與掛失行為,不具共同犯意→ 判決:無罪!
洗錢案律師給你的提醒
如果你或家人曾因貸款、打工、交友等理由提供帳戶,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請記住:
🔺不是提供帳戶就一定有罪!
你要立刻回想並保留以下三點證據:
✅ 是不是自己常用的帳戶?
✅ 有沒有完整對話紀錄?
✅ 發現異常後有沒有主動報警?
這些都是法院認定你「無罪」的重要依據!
Q&A:常見法律疑問
Q1:我真的交了三張卡,但我被詐騙了,還會有罪嗎?
A:若可證明你是受騙、無犯意,就不構成犯罪。這正是法院無罪認定的重點。
Q2:我帳戶是常用的,這能幫我無罪嗎?
A:當然。常用帳戶代表你無出租帳戶的故意,是重要辯護方向。
Q3:警察來找我做筆錄,我要怎麼回答才不會害到自己?
A:務必謹慎!你有權請律師陪同筆錄,避免言詞被誤解為共犯行為。
Q4:如果我沒有報案過,會不會更危險?
A:是,但不是絕對。若有其他證據證明你是受害者,也可能無罪。報案會是強力佐證。
Q5:我家人也被起訴,該怎麼辦?
A:請立即尋求專業【專辦洗錢案律師】協助,蒐集證據與完整辯護,別自己硬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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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刑事指控,最忌諱就是拖延與輕忽。我們是【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全台專辦詐欺與洗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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