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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求償全攻略:律師教你如何在民事案件中爭取最高損害賠償!

  • 謙聖律師
  • 5月17日
  • 讀畢需時 12 分鐘
侵權求償與損害賠償指南:民事案件勝訴關鍵|謙聖法律

圖文:侵權求償與損害賠償指南:民事案件勝訴關鍵|謙聖法律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突如其來的車禍擦撞、辛苦經營的商譽遭人在網路上惡意誹謗、個人私密隱私被不當揭露,甚至是遭遇詐欺集團騙取血汗錢,這些讓人心痛又憤怒的事件,在法律上都屬於「侵權行為」的範疇。


許多人在權益受損時,第一時間雖然知道可以要求對方「賠錢」,但往往卡在不知道該請哪些項目、金額該如何計算,更不清楚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才能說服法官。


一語道破勝訴關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重點,從來不只是當事人覺得受了多少委屈,而是能否將損害「具體化」、「數據化」與「證據化」,並透過精準的法律訴訟策略完整主張。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您,面對權利遭受侵害的困境,唯有掌握實務上的求償關鍵,才能讓加害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什麼是侵權行為?民事案件中進行侵權求償與損害賠償的法律核心解析

律師觀點摘要侵權行為求償的本質是「損害填補」,法律上講求「無損害即無賠償」。當事人必須在法庭上具體證明加害人的故意或過失、不法加害行為、損害結果,以及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缺一不可。

處理民事案件時,許多當事人常卡在無法提出客觀證據來證明對方的過失。想要啟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絕不能只憑主觀的委屈,必須深刻理解《民法》第 184 條的成立要件。以下由專業律師剖析侵權求償的法律底層邏輯,協助您在法庭上立於不敗之地。


✔侵權行為的法律定義與核心四要素


當我們在法庭上主張《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的獨立侵權行為責任時,法院在審理這類民事案件時,必定會嚴格檢視以下四個核心要素:


  1. 故意或過失的加害行為:加害人必須存有主觀上的故意(明知會造成損害而故意為之)或過失(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例如車禍中滑手機導致追撞(過失),或是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辱罵他人(故意)。

  2. 行為的不法性:加害人的行為必須是違反法律、欠缺正當理由的。如果是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則可能排除不法性。

  3. 損害的發生:被害人必須確實有財產上(如車輛損壞、醫藥費支出)或非財產上(如身體受傷痛苦、名譽受損)的實質損害。

  4. 相當因果關係:這是實務上最具爭議的攻防焦點。被害人必須證明「因為對方的這個不法行為,才導致了我現在的損害」。如果損害是由其他獨立原因所造成,求償就無法成立。


✔律師實務建議:別讓「因果關係」成為你的絆腳石


在實務中,加害人最常用的答辯套路就是打擊「因果關係」。例如在車禍案件中,對方可能會抗辯:「你現在腰痛要做復健,那是你本來的舊傷,不是我撞傷的!」或者在詐欺、侵占等民事案件中抗辯:「他會賠錢是因為他自己投資失利,不是因為我給他錯誤資訊。」


因此,謙聖律師建議,在發生事故的當下,必須立刻就醫並請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詳細載明「因外力撞擊導致新創傷」等字眼;若是心理受創,也應留存事故發生後的連續就醫紀錄,以此建構堅不可摧的因果關係鏈。


侵權求償如何拿回公道?四大必備損害賠償項目與金額計算

律師觀點摘要財產損害求償講求單據的完整性與必要性,非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則需要將抽象的痛苦轉化為具體的生活干擾事實。實務上透過適當的量化呈現,能大幅拉高法官裁量的金額。

當權益遭到踐踏,進行侵權求償時,究竟能要到多少損害賠償金額?在不同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判決的標準大不相同。不論是車禍醫療費還是妨害名譽的精神慰撫金,每一筆錢都有其對應的計算公式。以下為您詳細拆解四大常見的求償項目:


一、 財產上積極損害:已經支出或必須支出的費用


這是指因為侵權事件,導致財產總額減少。常見的項目包含:


  • 醫療與復健費用依據《民法》第 193 條,包含掛號費、手術費、住院費及出院後必需的復健、購買輔具(如輪椅、護具)費用。


  • 看護費用不論是聘請專業看護(需附收據),或是由親屬自行照顧,實務上皆可參考一般看護行情(每日約 2,000 至 3,000 元)請求損害賠償。


  • 交通費用往返醫院就醫、復健所搭乘計程車的車資(務必留存車資收據)。


  • 財物毀損修復費:如車輛維修費。需注意,若更換全新零件,法院會依據零件耐用年數進行「折舊計算」。

二、 財產上消極損害:原本可取得卻喪失的利益(所失利益)


這是指因為侵權事件,導致原本預期會增加的財產卻沒有增加:


  • 工作薪資損失受傷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需準備請假紀錄、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以及醫生開立「需休養若干月,無法工作」的診斷證明書。


  • 營業損失若受害者為店家或個人工作室,因事件導致無法營業,可提出過往報稅資料、合約訂單來核算每日營業損失。


三、 勞動能力減損:長遠未來的巨額損失


如果傷勢嚴重留下後遺症(如肢體機能障礙、外觀毀容等),導致未來的賺錢能力永久下降,這時就涉及「勞動能力減損」。這需要透過專業醫學中心進行鑑定(依據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並依據「霍夫曼計算公式」扣除中間利息,一次性向對方要求賠償至法定退休年齡(65 歲)的損失。這往往是民事案件中求償金額最高、也最需要專業律師協助精算的項目。


四、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精神慰撫金並不是憑感覺漫天喊價。依據《民法》第 195 條,當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或其他人格法益受重大侵害時,得請求相當金額的慰撫金。


法院在審酌精神慰撫金時,是採取「綜合考量原則」:

精神慰撫金審酌因素 = 侵害情節 + 痛苦程度 + 雙方學經歷與財產狀況 + 行為後態度

實務上,法官會調閱雙方的財產所得清單。如果加害人名下財產豐富且行為惡劣(如故意酒駕、蓄意抹黑),而被害人因傷留下一輩子陰影,法院判准的精神慰撫金自然會顯著提升。


✔侵權行為常見法律條文與賠償責任對照表


為了讓您更直觀地了解不同民事案件中的法律依據,以下整理了實務上最核心的法條與適用場景:

法律條文

核心罪名/權利侵害類型

賠償責任與求償項目範圍

實務訴訟攻防核心重點

《民法》第 184 條

一般侵權行為基本法(車禍、傷害、各類財物毀損等)

財產總體損害填補、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之賠償。

需由原告(被害人)承擔完全的舉證責任,證明被告具備故意或過失。

《民法》第 193 條

侵害身體、健康權(各類人身傷害案件)

醫療費、看護費、輔具費、就醫車資、不能工作之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

醫囑(診斷證明書)的字眼是勝訴關鍵,必須明確記載「需他人照顧」或「無法工作」。

《民法》第 195 條

侵害人格權與非財產損害(妨害名譽、隱私、妨害秘密等)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精神慰撫金)、登報或網路撤銷貼文等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抽象痛苦必須具體化。需證明日常生活、精神狀態受影響(如精神科就醫紀錄)。

《刑法》第 339 條

詐欺罪(刑民交錯案件,如投資詐騙、求職詐騙)

被騙取之所有金錢總額、衍生利息與相關衍生損失。

實務上多採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利用刑事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直接轉入民事求償。

《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

提供帳戶罪(人頭帳戶、人頭門號案件)

雖然被告可能僅是提供帳戶,但在民事上仍需與詐欺集團主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即使刑事獲判緩刑或輕判,民事上仍可能面臨全額賠償被害人損失的巨大風險。


刑民交錯的實務戰略:如何利用刑事起訴強化民事案件的侵權求償?


律師觀點摘要許多侵權求償案往往伴隨著刑事犯罪。善用「以刑逼民」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戰略,不僅能省下巨額的民事裁判費,更能透過國家檢察官的力量幫你調閱證據,重擊加害者。

在實務上,像是車禍受傷(過失傷害)、網路誹謗(妨害名譽)、恐怖情人偷拍(妨害秘密)或被騙財產(詐欺罪)等案件,往往同時牽涉到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這時候,如果盲目地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往往會面臨舉證困難的窘境。


謙聖實戰思維:高明訴訟策略的四大優勢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承辦過超過 6,000 件刑事案件,在詐欺與毒品等重大刑案中累積了千件以上的不起訴、無罪、緩刑成功案例。我們深知如何將刑事訴訟的優勢,完美轉化為民事求償的致勝武器:


  1. 利用國家權力調查證據:民事訴訟中,原告要自己找證據;但刑事訴訟中,警察與檢察官可以依法搜索、扣押、調閱行車紀錄器、通聯紀錄與銀行流向。當刑事偵查終結起訴後,民事律師就能直接「閱卷」,將這些鐵證直接作為民事案件的呈堂證供。


  2.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裁判費):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在刑事案件起訴後、一審辯論終結前,被害人可以提起「刑附民」訴訟。這種做法最大的好處就是「完全免繳裁判費」。如果求償金額高達數百萬,這能為當事人省下數萬元的訴訟成本。


  3. 以刑逼民的心理施壓:加害人可能不怕賠錢,但絕對害怕坐牢。透過刑事罪名的追究,能給予被告巨大的心理壓力,迫使他們在調解委員會或法庭上,拿出最大的誠意與賠償金額前來和解。


✔謙聖精選成功案例:從絕望中贏回未來的逆轉實錄


案例一:重大車禍勞動能力減損,爭取百萬賠償


當事人小明(化名)遭後方車輛嚴重追撞,導致脊椎受傷無法從事原本的粗重工作。對方保險公司欺負小明不懂法律,只願意賠償醫療費與 10 萬元的慰撫金。


謙聖律師團隊接案後,立即協助小明向法院聲請勞動能力減損鑑定,證實小明勞動能力減損達 $30\%$。在法庭上,我們拿出精密的霍夫曼公式計算書,配合對方惡意逼車的刑事起訴書。最終,法官全面採納謙聖律師的攻防見解,判決對方必須賠償包括未來勞動損失、精神慰撫金在內共 350 萬元,成功守護了小明的後半生。


案例二:無辜捲入人頭帳戶詐欺民事求償,獲判免賠


當事人小華(化名)因不慎落入求職陷阱,交付了銀行帳戶,結果被詐欺集團當作人頭帳戶,遭到數名被害人提起民事侵權求償诉讼,要求連帶賠償數十萬元。


小華找到謙聖求助。我們憑藉在詐欺領域超群的實戰經驗,首先在刑事階段為小華爭取到不起訴處分,證明小華本身也是受害者,主觀上並無協助洗錢與詐欺的故意。隨後,我們在民事法庭上強悍主張小華不構成《民法》第 184 條的故意過失要件。法官最終採信我方論點,判決小華完全免賠,成功幫他擺脫了無妄之災。


面臨權益侵害怎麼辦?謙聖律師團隊親授的侵權求償黃金 SOP

律師觀點摘要遇到侵害事件時,切忌慌亂。緊記「定格證據、量化損失、卡死時效、專業協商」十六字訣。在兩年的黃金時效內發動法律攻勢,才能確保求償落實。

當不幸發生侵權事件時,您的每一個舉動都將影響未來民事案件的勝負。以下是謙聖專業律師團隊為您制定的黃金求償 SOP:


[步驟 1: 證據定格] -> [步驟 2: 計算損害] -> [步驟 3: 聲請保全] -> [步驟 4: 發動求償]

步驟 1:黃金時間內「定格證據」


  • 人身傷害案:立刻報警、保留行車紀錄器。就醫時要求醫生將所有傷勢(包含挫傷、精神創傷)詳細寫入診斷證明書,並完整保留所有醫療、看護、計程車收據。


  • 名譽/隱私侵害案:網路世界刪文極快。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網頁完整截圖(需包含網址、系統時間、發文者 ID、轉發次數),或前往公證處進行「網頁網址公證」,防止對方滅證。


步驟 2:釐清求償項目與金額量化


切勿開出一個沒有依據的總額。應將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分項列出,並附上扣繳憑單、診斷書、估價單等客觀依據,做成清晰的「損害賠償清單」。


步驟 3:防範惡意脫產(聲請假扣押)


許多加害人一知道自己要被起訴,就會開始轉移財產、外流資金。如果求償金額龐大,律師會建議在起訴前或起訴同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將對方的銀行帳戶、房子、車子先行凍結,確保未來勝訴時有財產可以執行。


步驟 4:掌握黃金時效,發動法律談判


依據《民法》第 197 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很多人因為跟對方私下協商、一拖再拖,等過了兩年對方翻臉不認帳時,才驚覺時效已過。因此,建議儘早由律師撰寫正式的律師函或存證信函打斷時效,或直接提起訴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常見 FAQ:5 大熱門民事案件侵權求償問題一次解答


律師觀點摘要民事實務中存在許多法律盲區(如折舊、無薪資證明等)。透過以下熱門問題的解答,能幫您釐清觀念,避免在求償過程中吃悶虧。

Q1:車禍受傷但我沒有正式的薪資證明(如家庭主婦、自由工作者),也可以請求工作損失的損害賠償嗎?

可以。 法院在審理這類民事案件時,認為家庭主婦操持家務、照顧家人,其勞動價值可以用一般受僱勞工的薪資來量化。實務上通常會參考「行政院勞動部公告的基本工資」來計算無法工作期間的損失。自由工作者則可以提供過往的接案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報稅憑證來向法院主張平均收入。


Q2:被詐欺集團騙錢,刑事部分警察還在抓人,我能同時進行民事侵權求償嗎?


可以,而且越快越好。 雖然可以等待刑事起訴後提起免裁判費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詐欺集團轉移資金的速度極快。若被騙金額龐大,建議委請律師直接提起獨立的民事诉讼並同步聲請假扣押,第一時間凍結涉案人頭帳戶及車手的名下財產,否則等刑事判決下來,往往只剩下一紙無法換成現金的「債權憑證」。


Q3:在網路上被匿名酸民抹黑、外洩私密隱私,找不到真實姓名也能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嗎?


可以。 實務上的作法是「先刑後民」。您可以先向警方報案提起刑事「妨害名譽」或「妨害秘密」告訴。警方會依權責向網路平台或電信公司調閱該匿名帳號的登入 IP 位址與註冊個資。一旦刑事程序查出對方的真實身分並起訴,民事案件的侵權求償就能順理成章地發動。


Q4:侵權行為的「兩年時效」到底是從車禍當天起算,還是從我知道對方是誰那天起算?


依據《民法》第 197 條,時效是從「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也就是說,必須同時滿足「知道自己受有損害」以及「確定是誰幹的」兩個條件。例如車禍當天你就知道被誰撞,那當天就起算;若當天對方肇事逃逸,直到三個月後警方才抓到人,那時效就是從警方通知你找到肇事者之日起算。


Q5:如果打贏了民事求償訴訟,但對方名下完全沒有財產(惡意脫產),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在起訴前沒有及時做假扣押,導致勝訴後發現對方名下空空如也,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開立「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可以每隔幾年(注意不同債權的換發時效)前往國稅局查調對方的最新財產與所得。一旦發現對方有去上班(可扣押薪資三分之一)、購買名下動產或繼承遺產,就可以立刻聲請強制執行,這筆債務會一輩子跟著他。


結語:別讓權益在沈默中睡著!讓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為您的未來築起堅固防線


面對權益遭受侵害的黑暗時刻,不論是肉體上的傷痛、精神上的折磨,還是財產上的重大損失,我們都明白那種無助與憤怒。此時,您需要的不是一個只會敷衍應對、把您當成「案件編號」的冰冷法律機器,而是一個能真正設身處地為您著想,用豐富實戰經驗為您討回公道的專業律師團隊。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全台皆有服務,在台北、桃園、高雄均設有專業據點。我們在台灣刑事與民事刑民交錯案件中,承辦過高達 6,000 件以上的實戰案件。在詐欺與各類重大案件上,更是締造了千件以上不起訴、無罪、緩刑的亮眼傲人實績


我們深信,法律的終極價值不是製造更多的訴訟,而是幫助深受打擊的當事人,在混亂與困境中重新奪回人生的掌控權,爭取最好的結果(不起訴、無罪、最高額勝訴賠償)。


您的未來,由謙聖來守護如果您正身處侵權纠纷的泥潭,不知該如何捍衛自身權利,請不要遲疑。立即點擊下方按鈕,或透過官方聯絡管道與謙聖律師團隊取得聯繫,讓我們在第一時間為您量身打造勝訴求償戰略!


專打詐欺、毒品,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王聖傑主持律師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王聖傑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刑法組


專業刑事辯護律師

6000刑事案件承辦實力,專打不起訴、無罪、不留案底


📌全台唯一詐欺案累積千件不起訴、無罪、緩刑成功案例,全力助你擺脫官司!


✔本文所提供的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諮詢意見。法律案件具備個案差異性,若您正面臨相關法律問題,請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法律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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