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聖傑律師
- 2021年1月7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2021年11月14日

【 謙聖|刑事案件分享】
這是一個當事人被起訴「製造改造手槍」的案件,製造改造手槍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是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徒刑的犯罪,是非常重的犯罪。
這個案件困難的點在於,當事人在偵查中已經全部認罪,這點非常傷,不過我們還是順利打掉,以下說明一下。
通常當事人在偵查中認罪是很正常的,因為當事人不想要被羈押想要快點出來,但是這個對律師就很麻煩。
因為之後在審判中檢察官跟法官一定會狂咬當事人有自白這件事情,這時候我們要推翻當事人的自白就必須從很多面向來出發。
例如當事人原本的自白跟檢察官起訴的事實都是,當事人親自將操作槍槍管阻鐵貫通,但是刑事警察局的鑒定報告認為本次查獲的槍枝是「換裝土造金屬槍管」。
再加上被查獲的現場是汽車旅館,一般製造槍枝的場所不可能是在汽車旅館,因為製造槍枝的時候會有很大的聲音(例如電鑽聲),所以我們提出以上的意見之後,成功把製造改造槍枝這條罪打掉。
之後剩下的罪名就只有持有改造手槍,持有改造手槍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這個案件當事人是在汽車旅館開趴的時候被衝,正常來說是不能使用自動報繳槍枝減刑的規定。
但是經由我們的解釋與爭取,還是順利地讓當事人獲得減刑的優惠,最後只被判處兩年整的有期徒刑。
連自白認罪都打掉了,卡到刑案的各位還不委託嗎!
所以遇到問題時,別慌張!
第一時間找謙聖來為您解決!
※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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